当前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属违规参与威尼斯人娱乐,有的违规借贷资金巨大,极易诱发贪污、挪用公款或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格区分有关行为性质,严厉惩治其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一是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利,以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以受贿论。据此,党政领导干部为他人谋利并向他人放贷,“收益”明显高于应得收益的,应认定为受贿。
二是资金来源属于违纪违法所得。党政领导干部用贪污、挪用公款、受贿、非法集资等违纪违法行为所得赃款从事借贷活动,属于对违纪违法所得赃款的处置,其收益属孳息,亦应收缴。在认定时,由于行为人用于放贷的钱款系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所得,应认定为贪污贿赂等性质,对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可不再单独认定。
三是以合法财产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党政领导干部用合法财产放贷,但放贷对象系其管理服务对象,对数额较大的应以违纪论处。有的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管理服务对象谋取利益,然后将资金出借给其并获取较高利息(未明显高于应得收益);也有的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向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对象出借款项,被管理者出于讨好、惧怕而给予较高利息,且不排除将来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谋利。这些情况下,领导干部从事的放贷行为与其职权有明显关联,损害了其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且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借贷活动有本质区别。因此,应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论处。
四是以合法财产向非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党政领导干部用其合法财产放贷,放贷对象并非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也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影响的,则应区分情况分析。首先,对利率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澳门威尼斯人娱乐官网利率4倍的,属高利贷行为。对于其中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的,可根据《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处理。其次,对利率未高于同期、同档金融机构澳门威尼斯人娱乐官网利率4倍,也不能简单一律认定为合法民事行为。实践中还要综合考虑党政领导干部的放贷规模、次数、从事放贷时间长短、是否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其中放贷数额巨大、放贷次数和涉及人员多、持续时间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应尽快研究并明确处理依据。
此外,对于那些借款给他人系基于一定的人缘、血缘和地缘关系,如亲属、同事间借款,有时也给予正常利息或者象征性给予利息。行为人主观上缺乏谋取利益的故意,客观上收取利息不高,不应按违纪论处。